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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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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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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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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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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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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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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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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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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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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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前三年3,000元
五專後兩年5,000元
大學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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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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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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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前項學校包括專科學校夜間部。但不包括下列學制:
(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
(二)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
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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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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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成績單
(三)低收入戶證明
(四)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五)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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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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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部: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 / 進推處:進修推廣處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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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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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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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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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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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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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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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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