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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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上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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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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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1010圓規颱風災害之各項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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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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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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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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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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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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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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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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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為協助重大天然災害受災災民之賑助,有關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租屋、住戶淹水救助、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及緊急物資賑助,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或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請備函述明具體事實、申請賑助項目、戶(人)數,檢附申請相關文件。
(二)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會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本會申請。
(三)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由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機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備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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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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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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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區綜業處第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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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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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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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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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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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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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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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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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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